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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 官符口舌第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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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6 07: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官符口舌第三讲:学道者宜守静戒动令乾炉之炁不泄和赤口白舌之神所惑

《玉枢宝经》曰:如遇官符口舌,则使人击聒。晓夜煎煼,多招唇吻。面是背非,动致口牙。盟神诅佛,始于谤讟,终于诟诋。由是狱讼生焉,刑宪存焉。若欲脱之,即诵此经,遂得口舌潜消,官符永息。
从前面的分析不难看出来,动作兴举,出入起居,不知避忌,小则有口舌是非之事,大则有官符刑狱之厄。用鬼神来看是赤口白舌之神所主,就命理而言不过是命理神煞,就日常而言就是不知避忌。

天尊言不知避忌,赤口白舌之神附其人以挠扰之,外不静于耳,内不宁于心,拒之而不能,绝而不能得。紊其是非,肆其盟诅。盟诅之不足而谤讟以毁之,谤讟之不足而诟诋,诟诋以激之。
触以卷蹄,抵之利角。忿不想让,进而导致手足如陌路,片词或忤目,亲里为寇仇,睚眦竟重于刀兵,桁杨反安于衽席,牵枝累叶,织怨而不休,饱鼠饕狐,倾资而不恤,可谓修道之大病。

如此种种相加,非听之不闻之人难定也。故而,尚德认为这段经文其根本在令众生定神以绝官符口舌之扰。若不能听之不闻,必然因此生出狱讼刑宪之事。生出狱讼刑宪之事,必然对簿公堂而争是非曲直。
若争是非曲直,轻则失财,重则牢狱。狱,从㹜从言,即两犬所守之意。讼,即争曲直于官有司之意。《礼注》指出:争罪为狱,争财为讼。刑,是罚之总名,一成而不可变之意。宪,即法令、制裁之意。
普化天尊所说之玉枢宝经,专门就官符口舌或者狱讼刑宪而说法,可谓直接,给出的化解之法不过是诵玉枢宝经而已。大众,修持玉枢至道或者称念普化天尊圣号,当思此段经句之旨,莫为外物所累。
彼以伪相乘,我以诚御。彼以横相扰,我以默持。彼以刚相凌,我以柔受。虽有赤口白舌之神,亦无从而施其长技。故而,欲长脱口舌官符,使之潜消而不知,永息而不作,必然仗此玉枢宝经,修此玉枢至道。

此章是玉枢至道运用之第五章,天尊示以守静戒动之法。官所以莅众民,心所以率众体。心者,身之官符。官是文明朱雀之象,心为离宫朱雀之神。舌者,心之兑宫苗官。兑,为口舌是非。离,以阳包阴。
离,藏阴为外,独发心之伏阴于言。言之阳则为蔼吉,言之阴则为怨毒。怨毒之言,以赤口白舌称之。赤,亦即离心。白,亦即兑肺。心炁动则肺炁紊,则肝不受制,则言语之,则乖气随之生。
击聒,即心神不能下通于肾。在外征则为耳鸣,即击聒之象。煎煼,即心炁不能内敛于元。在外征则为目眩,即煎煼之象。违心悖语,即面是背非之象。失心谵语,即盟神诅佛之象。丧心狂语,即谤讟诟诋之象。

心不能用事,则众体皆囚梏,即狱讼刑宪之象。《易》曰:天水讼卦。天,为乾金在人为肺。水,为坎在人为肾。心火灼炽,使肺炁不能灌注于肾,与天之水相违行,即讼卦之象。
学道之士,宜守静戒动,如避官符口舌之凶而乾炉之炁不外泄,使众体之真精毕归于炼。河洛叶龟衔之吉,元黄无龙战之占,方能真正体修玉枢至道,尚不能进修,何不以玉枢宝经是念,普化天尊圣号为称呢?

和其他玉枢真符一样,官符口舌同样也有符咒。书符篆时,当先焚香,起大恭敬心,至诚诵持《玉枢宝经》至本章毕,心存普化天尊说法宝相,口诵天皇神咒或者召官符口舌咒书写。平时用黄纸贴护,使用时打开。
书符篆时须澄心默坐,握固凝神,念天尊圣号或持咒不计遍数,存天尊自巽户下降,心礼祝事,存降金光入符中。此法也可以用于真符的行法、开光、焚化等,使用建议各依传承,不再累赘。本讲如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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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6 10: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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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救苦天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4-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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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救苦天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4-16 16:20
《太上感应篇》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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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4-16 16: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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