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民间就崇拜雷神,而自北宋末年,神霄雷法和清微雷法等道教雷法不断兴起,其影响力不断扩散,加之林灵素、王文卿、张继先、白玉蟾等人的改革,并将其与内丹等修炼结合,充实了雷法理论,丰富了雷法修炼方式,使得雷法大兴于世。而宋徽宗对神霄雷法的推崇,更是让产生于民间土壤的雷法,得以被官方所接受,而明代《道藏》中所收录之《法海遗珠》和《道法会元》,更是确立了雷法在官方道教中的地位,在官方承认雷法的同时,雷法中“鸡牲作祭”的行为也被保留在道教法术(尤其雷法)的实践中。然而道教作为制度性宗教,其宗教行为和现象背后必定有道教神学理论作指导,毕竟“道教有完整的教理教义,法术的施行,也有一定的理论作为指导”,且道教法术中的“真常之义”是道术区别于巫术的一个重要侧面。如白玉蟾《道法九要序》言: 法也者,可以盗天地之机,穷鬼神之理。可以助国安民,济生度死。本出乎道。道不可离法,法不可离道。道法相符,可以济世。近世学法之士,不究道源,只参符咒,兹不得已。 这说明道教法术的施行,皆以“以‘道’为核心的道教神学”为依据。当然,“道”是无所不在的,故而每种法术都有“道”的指导。“鸡牲作祭”背后的道教神学依据则主要有三种说法,而最主要的还是“鸡有五德”说。
一种说法,雄鸡是“世俗太阳鸟”“凤凰的化身”,《春秋说题词》言“鸡为积阳,南方之象,火阳精物炎上”,故鸡属“表阳之类”,是太阳的象征,“日者,阳精之宗,积精成象,象成为禽,金鸡、火鸟也”。故而雄鸡本身便能驱邪除魅。如“帝令宝珠五雷祈祷大法”中就有勅鸡以净天地、荡秽的做法,“雄鸡儿,雄鸡儿,吾今借汝祭雷神。化作凤凰向天飞,受祭之后,大奋神威。右噀水于鸡身,荡秽毕”。 另一种说法,《春秋运斗枢》言:“玉衡星散化为鸡。”玉衡星为“北斗第五星丹元星之魄灵”,北斗信仰本是道教的一大特色,而道教诸多法术也与北斗有关。
鸡无论是作为“东方之牲”,还是“南方之象”,抑或是“玉衡星所化”,其被运用到道教法术,尤其是雷法的将帅坛中“滴血祭享,作馔犒赏”,最核心的神学依据应是“鸡有五德”说: 夫此鸡者,形如彩凤,号曰德禽。冠尖生血,用之最灵。能通天地,可格鬼神,滴血祭享,降魔佑民。 夫此鸡者,太阳宫中,号曰金乌,今古称之,次名五德,闻噪一声,则皆天明,叫农桑于日月,啼楚木之春秋,可谓司时之畜也,以今奉献于神明,诚心恳祷于上殿,伏乞怜悯,剪冠祭献。 夫此鸡者,朱耀日凤,爪擎云素。金五德之姿,岂比众禽之类。 “鸡有五德”的说法并非来源于道教本身,而是自“周鸡断尾”事件以来,以鸡喻有德之人开始,鸡就被赋予了“德禽”的美誉。汉代韩婴撰《韩诗外传》中结合鸡的特性,明确赋予鸡有“文、武、勇、仁、信”五德,自此“鸡有五德”的说法,日渐为人们所接受,《韩诗外传》卷二记载: 君独不见夫鸡乎?首戴冠者,文也;足傅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勇也;得食相告,仁也;守夜不失时,信也。鸡有此五德,君犹日渝而食之者,何也?……无此五德者,君犹贵之者,何也?
而“五德之鸡”当实际运用到道教祭雷之时,又与五性(乾元利亨贞)、五行(金木水火土)、五音(宫商角徵羽)相联系,从而使“五德”的内涵更加丰富,《广成仪制》云: 夫此鸡者,形如彩凤,声若洪钟,鸣则天地自应,呼则鬼神寒惊,霞应一天之星斗,辉腾万里之祥云,太阳宫内,号曰金乌,将帅坛中,名为五德,受乾元利亨而为性,禀金木水火土以成形。吾今执在手中,特祭灵符,召请雷霆三司,助吾道法。 鸡四郎、鸡四郎,五德在宫商,将来替人命,万古永长存。好去好去,善行善行。五雷三千将,神霄百万兵,灵光绕世界,百邪尽潜形。题魅邪魅众,恶部众猖神,随吾正气散,不得久留停。 自“鸡牲祭雷”兴起之后,“剪鸡滴血,与雷盟誓”的现象也同时出现在道教经典和道法实践中。如《广成仪制》中记载有使用鸡冠血与天、地、五雷兵将盟誓的现象: 借汝丹头一点血,坛前犒祭五雷兵。……咬冠滴血酒敕牌符剑旗已毕,白云:雷君雷君,滴血为盟。一滴誓天,上合天心。天若负誓,日月不明。二滴誓地,下合地灵。地若负誓,草木不生。三滴誓将,将合我心,我合将心。将若负誓,香火不行。我若负誓,道法不灵。有此誓愿,汝即通灵。莫违本誓,星火奉行。 可见鸡牲在道教中的推崇。 (文章图片转载于网络,致敬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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