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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戊禁”,原本只是道教高功行科或行法时诸多禁忌之一,历代皆未曾加以渲染,但是近代以来的传播却犯了扩大化、偏执化等问题。
一部分人认为无所谓,戊日里念经做法事或者上章进表照常进行,不用忌讳;一部分人认为必须有所谓,戊日里不可以碰法器,不可以念经,不可以拜表上章焚香礼神。
认为无所谓的,以“戊日”可以刻印,可以画符,可以炼将为依据。甚至有人以“道法自然”作为搪塞,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道法自然,神明不会怪人为由。神明当然不会怪人,神明是慈悲的。
但是,如果一句“道法自然”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话,那《道藏》中“威仪类”和“戒律类”的经典都可以删除掉了;此外,看中戊不朝真的,以祖师经典为由,有经典确实提出了不可以烧香建斋,不可以上章奏表等,但被问到为什么戊日可以刻印的时候也一时语塞,说不出具体缘由。
“戊禁”之说因此传播开来以后,以致广大信士无不战战兢兢。
那么戊日到底是哪些事可以做?哪些又不能做?
这两个问题难以作出绝对的回答,不过我们学道修行都以道经为本,所以引用道经中关于戊日的“禁与不禁”之具体项目作出回答。
什么是戊日?
我国传统的纪年法,用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按顺序两两相配组合。
从甲子到癸亥,共六十个组合,周期循环,称六十甲子,并以此纪年,纪月,纪日,纪时。
我国明确的有史料可查的最早干支记日是春秋时期鲁隐公三年(公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日,至今已有2700多年了,这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长的纪日法,用数学语言表述,便是“60进制纪日法”。
在每六十天为一轮甲子的计算系统当中,其中凡是逢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这六天就叫“戊日”,也称“六戊”。
“戊禁”的文化传统
那么,“戊”日为什么与禁忌有关?。
“戊”字,甲骨文本义指“战斧”、“ 干戈”,是为戈、斧组合的威猛长柄武器。有的甲骨文将战斧简化了,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此后篆文将战斧变形——总的来说,在古汉语当中:“戊”的本义指战斧。
武器者,宜静不宜动,动辄杀伐伤亡者也,所以从甲骨文来说的话,“戊”作为武器,有禁忌之意。
此外,从十天干的方位匹配上来说,“戊”为天干序列的第五位,属性为阳。戊己中央土,戊为阳土,己为阴土。
《拾遗记》记载,黄帝出生在戊日。《滴天髓》: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静翕动辟,万物司命。
华夏文明起源于农耕,礼敬天地,所以传统认为:春犯六戊,则令人促寿绝嗣,动土,则犯帝星;夏犯六戊,则令人眼目失明,飞灾横祸相侵,动土,则犯土府星辰;秋犯六戊,则令人遭瘟瘪时病,动土,则犯五岳四渎;冬犯六戊,则令人官非口舌,耗散财物,动土,则犯后稷皇社。
戊日禁忌的形成,同时也是古圣先贤们站在阴阳、五行运化周期规律的宇宙观来认识的。正是在这样的宇宙观之下,可以说,所谓“戊禁”,乃是华夏先祖在经过对天地的长期观察和农耕实践所得出的经验与结论。
因此,戊日禁忌依据物候的感应现象,应该上升到科学层面的严谨态度来进行认知。
道教对“戊禁”传统的文化继承
正是因为有了华夏先祖的这样一份“戊禁”传统,作为本土宗教,道教也将之纳入了本土经教当中。
道经《抱朴子》云:“六戊者,是戊子、戊戌、戊午、戊申、戊寅、戊辰是也。此六日乃天地造化之期,独道家之忌辰,天地逢戊则迁,出军逢戊则伤,蛇逢戊不进,燕逢戊不衔泥”。又说:“鹤知夜半,燕知戊己,而未达于它事也。”花草树木、鸟兽飞禽比起贪欲的人类更知天时,明节候,顺四时之度。
道经《太平广记·禽鸟·千岁燕》中也记载:“齐鲁之间,谓燕为乙,作巢避戊己。”戊己为土,燕子都知道在戊己日不衔土筑巢,以免犯土。
“戊”,天干之一,代表土。“不”,否定介词,否定、不可以的意思。“朝”,指古时臣见君为朝。“真”,代表道教的仙真祖师。
“戊不朝真”就是“戊日不要朝拜仙真祖师”的意思,
但是,翻看道教相关的典籍后我们会发现,除了近代典籍中提及“戊不朝真”,古经中确实未见“戊不朝真”这四个字的记载。不过,虽然在古书中没有明确提出这“四个字”的表述方法,但意义却早已有之(常以“戊禁”载于道经之上),否则不会空穴来风地提出“戊不朝真”的观点。
现例举古代道经当中出现的两例“戊禁”:
据《九天神霄戊日禁忌》云:“昔汉武帝好道求仙,于元丰元年七月望日,感西王母降临。帝问曰:世间虫蝗,水旱之灾缘何而至。王母曰:此皆下民无知,四季之内,六戊之日,犁除田地,冒犯阴阳之禁忌,致使水泽不降,百谷不收,民遭饥谨。帝曰:戊禁最重,如何攘解,可免此灾?王母曰:戊禁最重,无法攘解,不推虫蝗水旱之灾,然四时所犯,各有灾殃,当禁之。”
据《太上女青天律》云:“法官、僧、道等人,凡六戊日烧香诵经,建斋设醮,关申天曹者,丧体灭身。知而故犯,殃及九祖,万劫不原,并无宽宥之门。若人非接法箓者,罪又减三等。惟道家戊日烧香,玄律最重,倘犯六戊禁忌者,并无解释之法,可不慎之。禁戊不犯者,功德无量。”
近代书中提及戊日禁忌并将其归纳为“戊不朝真”的概念当是出于闵智亭道长(1924年5月5日-2004年1月3日)所著的《道教仪范》。
《道教仪范》中提到并解释了“戊不朝真”,虽然《道教仪范》中引述的大部分道经在《道藏》中未见出处,只存于其它藏外的经书科书中,但“戊不朝真”基本表达了《道藏》中“戊禁”的意思及观点。
道经中“戊禁”的具体项目
1
建斋
《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卷之三百一十九“斋醮须知品”拣日中载:“诸建斋,宜择三元、三会、五腊、四始、十直、庚申、甲子、本命之辰,仍避六戊日、帝煞、圣忌岁破、月破、十恶、大败、龙虎、罪至、受死等日。若与三元、五腊、三会重并,则不妨也。惟六戊、帝煞、圣忌,不可不避”。“
2
烧香
《道法会元》卷之七十八“雷霆妙契”载:“六戊日,雷神会合五岳百司、三元九府曹宫于开阳上宫异灵景内,攒掠世人罪福功过轻重,削人福禄,促人寿算。并不可行持烧香祈祷”。
《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七十一“上清童初五元素府玉册正法”载:“凡香不得以口啮及用灶中灰火,勿使五辛菜,六畜皮毛爪甲,皆天人大禁。道家以六戊日不烧香,如有急切祈告者,惟戊辰,戊戌乃道父道母之忌,余戊日亦听从便也。如遇大风大雨,可暂止入靖,俟过,方可朝修”
3
上章
《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七十九“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祕法”载:“天色大风晦暝,骤雨迅雷,电雹虹霓,并不得上章。如法封函,以桃栢香焚于烈焰中。如遇六戊日,不得上章。急切,告夜半前上之。惟戊辰戊戌天禁罚算,救病章亦不上御,劳而无功。”
《道法会元》卷之二百五十二“太上混洞赤文女青诏书天律”载:“诸法官及道士俗人六戊日而烧香进章上表关申天曹者,灭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风刀万劫不原。佩箓者加三等”。
但是,戊日上章并非完全不可,“律曰:吉日,戊戌、戊辰,得上言功章。大庆之日,不得为他别奏余章。违律,考病百日。”可见并非每一个戊日都是凶,都需要忌讳。我们阅读道教经典或历代祖师论著,不可断章取义,需上下前后全盘而观。
4
占验
《灵棋本章正经》忌法“六戊日忌占,占必不验。”
道经中“戊不禁”的具体项目
1
步罡
《灵宝玉鉴》卷之二十一“飞神谒帝门”中有戊癸日起罡法。
《太上六壬明鉴符阴经》“玉女反闭局”中载此法行法之时需“却从当日干上入局,戊日从干入,己日从坤入”。
2
书符
《上清天枢院回车毕道正法》载:“夫上清九狱神符者,治人间精邪为害,恶毒兴妖......凡书此符,须六戊日可篆,余日不可篆”。
3
刻印
《黄帝太一八门入式秘诀》中载六戊印要在六戊日刻。
4
祭将
《道法会元》卷之五十七“上清玉枢五雷真文”中“请兵”祭炼要“择六戊日祭之”。
《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书大法》卷之九“治病捉邪十干游奕将”中不同干日用将为:“甲日将,张迁。统兵将,普与。吏兵,三千人.........戊日将,秦志。统兵将,仲文。吏兵,九千人。此十干将,各随直日使用,敕水解秽,镇宅驱邪”。
5
祭雷
《道法会元》卷之一百二十四“上清雷霆火车五雷大法”中祭五雷要在六戊日:“火师曰:凡祭五雷,须选六戊日,龙会之日”。
6
存神
《洞真太一帝君太丹隐书洞真玄经》载:“常以本命日,或正月一日,或以六戊日正中,兆冠带入室,北向再拜”行持。
7
忏悔谢过
《上清洞真解过诀》“刘先生辰巳五德日为先人举家谢过第六”载五德日是谢过非常重要的日子,五德日其中就有戊辰日,为:“ 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己巳、辛巳、癸巳、乙巳、丁巳。
8
刻令
《道法会元》卷之五十七“上清玉枢五雷真文”中‘论令牌’载:“凡行五雷大法,申发表章,祈晴请雨......若不申明号令,则将帅不行,吏兵不肃。凡欲造令牌,先选吉日,斋沐身心,奏闻上帝,申牒雷霆所属去处......取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乃六龙会日,于高原或罕人行处祭之”。
“戊日”能否诵经?
对于戊日是否能够诵经之事,唐代的《要修科仪戒律钞》,在这部经典的第十一卷中,写到:“律曰:月朝、月半、月晦、戊辰、戊戌,唯应礼拜,修诵经文,不得奏章、启诉。违律者,水官考,罚六十日病”。
此经明确给我们点出了戊辰、戊戌这些戊日“唯应礼拜,修诵经文”,为什么不可以诵经呢?显然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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