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始一炁万神雷司
本司今据入意。当司得此,检会钦奉混洞女青诏书节文: 一、诸鳌神,遇人民修造屋宇,仰即收部下七十二候神将,暂归他方。候工毕事,方还本位。若人误犯而妄加祸患者,针决,流八千里。 一、诸正神,不得受民问祷祝,妄兴祸害一徒八年。 一、诸正神,非八节妄受民间财物文辟上者,处死。 一、诸正神,敕命,血食一方,不能守护境土,妄兴祸害于民者,针决,流三千里。 一、诸正神,放纵神鬼邪淫克害其境土方隅之民者、徒八年。故作情意纵放者,加一等。受人财物者,处斩。 一、诸正神,凡有邪鬼入其境土者,仰捉缚,具状扣申束岳府收管,违者,徒三年。 一、诸正神;受法官文牒,或指挥而不奉一行者,针决。故意违者,处死。 一、诸正神,所管界分邻境相接之处,有神鬼为民害者,仰同力追捉,或具状申说,谓以邻境所管界分而挂托者,针决,流九千里。 一、诸门神户尉,土地灶神,守镇宅宇,放祟入宅,侵害人民者,与鬼同罪。 一、诸土地等神,与鬼通同作祸者,么处斩。 一、诸土地等神,遇人家病苦,而投宁行使司救治,呼召不到,而不宣力者,处斩。 一、诸门丞户尉,土地灶神,当常切觉察,不开放鬼入宅,如是侵害生民者,处干常伤人命者,分形。
一、诸人死鬼,非死日及追修迁拔而归家者,杖一百。未得托生,常听阴司收管,非八节并天赦日而归人间者,处斩。 一、诸人死鬼,往来阳间侵害生民者,处斩。 一、诸人死鬼,妄以生前雠隙、复连生人者,处斩。伤人者,分形。 一、诸人死鬼,生前自非命死后,注讼生人者,处斩。 一、诸人死鬼,生前自非命死,求生人替换者,处斩。伤人命者,分形。 一、诸人死鬼,虽有兄弟父母叔伯子侄之亲、死后复连尊长者,分形。复连以下者,处斩。 一、诸人死鬼及邪神,妄入生人梦寐中,拘留生民相关者,处斩。见形作怪者,处斩。淫乱者,分形。 一、诸人死鬼,克害生人,要求财物者,送入鬼谷关收管。 一、诸人死鬼,生前有夫妇之亲,死后常求其亲、或妻死求其夫,相形梦寐者,准前律断决。 一、诸人死鬼,生前无知,妄祷形神,已至枉死,死后妄欲生人替换者,分形。及牵连生人,命令邪鬼神追摄者,并与鬼神一例分形。 一、诸人死鬼,妄入人家,托为家亲,而实非者,处斩。托为正神者,分形。 一、诸人死鬼,欲克害生人而难近,返伤其牛马六畜,杖一百、流三千里。 一、诸人死鬼,生前造作寃债,死后经历诸司,大受苦楚者,只得领受,若有妄牵连生人,及未识为,不亲为亲,未有雠隙,以为有雠隙,如此者,阴司并不受理,违者处斩。若受理而追生人者,并各分形。 一、诸人死鬼魍魉,于阳间遇法官而不回避者,处斩。若求行司超度者非。
一、诸邪神,妄求血食于生人者,处斩。 一、诸邪神精怪,妄入人家者,处斩。为祸者,分形。 一、诸邪神,妄占人家坐席,及受香火者,处斩。 一、诸邪神,妄受民间物色一文以上者,分形。 一、诸邪神,妄受民间祷祈者,分形。 一、诸邪神,妄受人间礼拜者,分形。 一、诸邪神,妄行病祸于人伤人命者,分形。扣人门户者,处斩。引弄人间鸡犬者,斩。 一、诸邪神,妄入人家,强夺魂魄者,分形。抗逆正法者,分形。连结党伍,侵害生民者,并各分形。 一、诸邪神,妄入生人梦寐,以致魇死者,分形。 一、诸邪神,妄随生人来往盘合食物,以放毒炁侵害生人者,斩。伤人者,分形。已盛者,付逆鳞将军断罪,令万生万死。以邪法相抗于正法者,分形。 一、诸邪精,以生小孩为戏,以致惊恐啼叫者,处斩。未能语话小孩者,加一等。若或惊死,法外苦楚。 一、诸邪神,或生釜呜,开门闭户,现影弄形之类,各分形。 一、诸邪神,结连党伍,遏截法官道士文牒者,分形。
奉此除已章奏 昊天宸陛,牒差神烈苟、毕二雷君承符究治收捕妖邪外,已于某日颁行太乙诏命应天玉符,檄请雷霆行令大神张君,檄起雷霆,收捕邪鬼。又于某日颁行玉帝诏命应天玉符,檄请雷霆正令大神辛君,催督雷霆,收捉妖邪。今则未臻应感,益见猖狂。所合牒请昭一验,即为钦依元降条章,宣告所属城隍里域,社令土地,某家司命土地六神,咸使闻知,应有合律犯鬼神,就请便宜收捕,依律处断施行。务令人鬼区分,妖邪绝灭。庭户清肃,人物安宁。懋显神功,以彰道化。须至牒者。 右牒请雷霆主令大神邓天君照验,星火奉行。谨牒。 年 月 日时牒 具位 姓某押。 祖师高元宸照法王清真紫虚元君魏。
出自《正统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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