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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看来,人能不能正常活过一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道家相信,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对生命产生重大影响。“我命在我不在天”,这一响彻天地的豪言壮语,宣示了道家珍视生命价值,追求生命尊严,肯定人为努力,探索生命科学的生命观和积极态度,也反映了中华传统文化对生命的尊重与智慧。
由此,探究道家对人为因素导致生命非正常死亡的认识,对我们了解道家的生命观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我命在我不在天
《道德经》第五十章说:“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老子认为,人出世为生,入地为死。纵观人从生到死的整个生命过程,能够长寿而享其天年的人,大概占所有人的十分之三;不能享受天年而中途夭折的人,大概占所有人的十分之三;本来可以长生却因为折腾而使自己不得享其天年的人,也占所有人的十分之三。为什么那本来十分之三的本来可以长寿的人,却会自寻死路呢?这是因为他们用来保养生命的办法太过分了。
这些本来可以长生却因为折腾而使自己不得享其天年的人,具体是怎么折腾的呢?老子在《道德经》中并没有详细说明。《文子》中却有一段话,详细记载了这个具体情况。“老子曰:人有三死,非命亡焉,饮食不节,简贱其身,病芸杀之;乐得无己,好求不止,刑芸杀之;以寡犯众,以弱凌强,兵芸杀之。”
老子说,人有三种死亡,不是生命的正常死亡,一是饮食没有节制,糟蹋了自己的身体,导致生病把人折磨死;二是贪得无厌,贪求不止,导致违法犯罪把人折磨死;三是以寡犯众,以弱凌强,导致战乱兵败而被杀。
这三种非正常死亡,在老子看来,都是过分的,不应该出现的。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来说,也存在着宝贵的借鉴意义。
第一种非正常死亡是从自我健康方面来讲的。饮食没有节制,糟蹋了自己的身体,导致生病把人折磨死。其实不只是饮食,还有各种因生活方式导致的疾病,包括作息、锻炼、心态等。根据现代医学研究,影响健康的因素中,遗传因素占15%,社会条件占10%,医疗条件占8%,自然环境占7%,这四项加起来共占40%,而生活方式一项就占60%。其他四项都属于客观因素,生活方式却属于主观因素,可见老子的说法与现代科学是相符合的,也可见优化主观因素的重要性。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中这段话,形象地写出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对人的危害。主要是感官欲望对人的刺激,人被感官欲望所控制,成了欲望的奴隶,不可能有健康的生活方式,这是非常可怕的。
用老子的智慧纠治自我健康的问题,就是“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除了满足必要的生活需要,应该更多把精力放在内心的充实平静上。《黄帝内经》言,“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心是君王,感官是臣仆,感官的欲望不能代替内心的声音,否则君臣颠倒,上下错乱,人就会跟着感官欲望走而没有节制。
第二种非正常死亡是从自我守法方面来讲的。贪得无厌,贪求不止,导致违法犯罪把人折磨死。贪得、贪求主要是因为对身外之物过于迷恋,导致被外物所奴役,进而过多地在这方面耗费生命,最后不惜为其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不免会损害伤害社会中的其他成员,所以这是非常可恶的。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声名和生命哪个更为亲切?生命和货利哪个更为贵重?获取和丢失哪个更为有害?过分的爱名利就必定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过于积敛财富,必定会遭致更为惨重的损失。
用老子的智慧纠治自我守法的问题,就是“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知道满足,不会遭到困辱,知道适可而止,不会遇到危险,可以长久平安。满足于拥有的,而不是巴望没有的;止步于合法的,从而不迈过底线,就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不用提心吊胆,能保住心安理得、长长久久的平安。
第三种非正常死亡是从自我认识方面来讲的。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应该有自知之明,同时能看清他人和其他组织,否则,无论对个人还是组织,都可能盲目自大,导致非正常灭亡,这是非常可悲的。老子认为人和组织都应该谦退柔和,不应该轻易与人为敌,动用武力兵戈相见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反映了老子强烈的反战思想和出兵必须出于正义的思想。
用老子的智慧纠治自身认识的问题,就是“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能够了解他人的人是有智慧的,能够了解自己的人是高明的。能够战胜他人的人是有力量的,能够战胜自我的人是真正的强者。相比较了解他人、战胜他人,了解自己、战胜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的两片树叶,世界上也没有完全一样的两个人,任何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有了解自己、战胜自己,才能在这出生入死的一生中做到庄子所说的“养身、全生、养亲、尽年”,活出自我独特的生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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